国家标准计划《眼镜镜片 第2部分:渐变焦》由 TC596(全国眼视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6SC1(全国眼视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眼科光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豪雅(上海)光学有限公司 、卡尔蔡司光学(广州)有限公司等 。
| 11 医药卫生技术 |
| 11.040 医疗设备 |
| 11.040.70 眼科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8980-2:2017。
采标中文名称:眼科光学 未割边眼镜镜片 第2部分:渐变焦镜片技术规范。
视觉和听觉是人类获取外界信息从而做出判断、决定和反应的重要依据,随着多媒体电子设备的迅速发展更新,人们更多倾向于从可视化的信息渠道获取有效信息。
根据媒体报道,目前我国近视患者有6亿人口,其中中小学生人数超过1亿,青少年近视率居世界第一。
党中央国务院对青少年视力健康问题非常重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学生近视高发、低龄化趋势,严重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是一个关系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不能任其发展。
同时,当前我国眼镜行业产品的功能性不断增加,对于视觉质量需求日益增高,目前已有的渐进多焦点镜片国家标准已经无法涵盖眼镜行业当前产品的要求。
随着人眼光学参数的不断研究和产业加工水平的提高,为了满足各类人群的视觉需求。
渐变焦镜片是近年来眼镜镜片产品发展的主要方向,是组成各类成品眼镜的重要部件,保护所有人的视觉健康,特别是青少年用眼视力健康,是制订本标准重要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中的整合精简结论,将GB 10810.1—2005《眼镜镜片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镜片》、GB 10810.2—2006《眼镜镜片第2部分:渐变焦镜片》、GB 10810.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GB 10810.4—2012《眼镜镜片第4部分:减反射膜规范及测量方法》、 GB 10810.5—2012《眼镜镜片第5部分:镜片表面耐磨要求》、GB 27995.1—2011《半成品眼镜片毛坯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眼镜片毛坯规范》和GB 27995.2—2011《半成品眼镜片毛坯第2部分:渐变焦眼镜片毛坯规范》整合制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眼视光产品 元件安全技术规范》。
眼镜相关标准将形成以强制性标准为主、推荐性产品标准为辅的标准体系,满足生产商、消费者以及监督管理的需求,满足国务院相关部门对强标精简工作的要求。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立项。
因此,本标准作为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之一,同步配套启动修订工作迫在眉睫。
本标准修订发布后,可以有效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有效支撑统一市场体系建设,让标准成为对质量的硬约束,推动中国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 8980-2:2017眼科光学—未割边眼镜镜片—第2部分:渐变焦镜片技术规范 适用于未割边的渐变焦眼镜镜片光学和几何特性的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镜片屈光性能(顶焦度,棱镜度,度数变化) (2)镜片几何尺寸 (3)镜片表面质量 (4)镜片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