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政务数据交换要求》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040 词汇 |
|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
一、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数据交换架构、数据交换方式、数据交换要求、数据交换流程等。 本文件适用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省级、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政务数据交换工作。 二、主要技术内容 1、数据交换架构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与各省级、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联通,汇聚政务服务数据。各省级、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提出数据申请,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和提供服务,并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交换数据。 2、数据交换方式 本部分规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与各省级、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交换方式,包括库表交换和服务接口交换两种方式。 3、数据交换要求 本部分规范库表交换和服务接口交换的要求。 库表交换:应按照数据交换内容在数据提供方和数据需求方部署的前置服务器上安装数据库及创建数据库表,数据提供方和数据需求方应提前约定数据交换格式、交换频率、交换内容等;数据需求方在共享交换平台填写申请资料时应选定数据类型;数据获取后,数据需求方应对获取的入库时间、入库记录数量、交换数据来源等内容向提供方确认。 服务接口交换:数据提供方将服务接口注册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完成服务接口的审核封装,并统一受理数据需求方提出的服务接口申请,经审核、授权后,对数据需求方提供统一的接口服务,通过服务接口进行数据交换。 4、数据交换流程 本部分规范数据汇聚和数据推送流程及各环节要求,其中数据汇聚流程包括数据注册、审核、发布、确认、汇聚、对账和处理等,数据推送流程包括数据申请、目录编制、资源发布、数据生产、数据推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