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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预制式社区规模粪污资源化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由 TC451(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科技大学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同济大学南京资源生态科学研究院北京世纪国瑞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万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856-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4-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5-03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30.2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30 废物
13.030.20 液态废物、淤泥
归口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城镇环境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31800:2020。

采标中文名称:粪污处理装置 预制式社区规模能源自给资源回用 安全和性能要求。

目的意义

卫生厕所设施对公共卫生至关重要,但全球61%的人口还没能享有安全卫生粪污管理的服务,即排泄物没有得到原位或异位安全处理。

安全和可持续管理的卫生设施可改善公众健康和生活质量,对人类发展至关重要。

将废物转化为高价值资源技术可确保整个厕所系统的综合效益具有经济可行性,例如获得可再生能源(如电力、生物燃料或煤块)或肥料及农产品。

安全管理的厕所系统还可以防止水源污染,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保护环境。

本标准侧重于无下水道粪污处理装置,旨在规定社区规模的资源化粪污处理装置的性能和安全要求,装置处理能力一般可为约1,000至100,000人提供服务,但不限于此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从性能、安全性、运行和维护方面详细说明此类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和建议,旨在确保社区规模资源化粪污处理装置的性能、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以及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的技术可靠性和安全性。

同时促进和增强参与粪污管理的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如投资者、技术开发商、政府官员、监管机构、当地服务提供商和用户,提高他们实施创新技术的意愿。

制造商和技术开发人员可利用本标准获得消费者对处理装置可靠性和安全性的信心。

各个利益相关者可以使用本标准作为基准,比较不同处理单元方案的性能,并确定哪种方案最适合他们的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明确了性能要求和测试方法,确保社区规模资源化粪污处理装置(此处称为处理装置)的性能可靠、安全,运行和维护方便,该处理装置可服务于约1,000至100,000人规模。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处理装置: a)处理粪便污泥为主, b)能够在无下水道和市政电网环境下使用, c)预制式装置, d)具有资源回收能力(例如:回收能源、再生水、土壤改良剂),并且能够能源自给或能源净输出。本标准不适用于需要市政下水道基础设施的处理装置。 处理物料主要是来自人类排泄物的粪便污泥,也可包括设备制造商指定的其他物料。本标准并未详细说明粪便污泥的特性(如COD、BOD、水分含量等)以及在装置内处理的其他物料(如食物废物)的性质。这些物料可由设备制造商确定,并满足本标准要求的物料特性。 本标准内容包括:处理装置的性能、安全性、运行和维护要求;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要求;处理装置输出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安全特性的要求;处理单元产生的噪声和排放气味的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装置所有类型输出物的最低要求。它没有具体说明或规定回收资源的质量,因为这些资源质量的要求高度依赖于当地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设备本身产生和消耗的任何资源的要求都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同样,除病原体要求外,从处理装置获得的任何回收资源和再生产品质量和价值的要求均不在本标准范围内。在稳定运行期间除了装置制造商规定的进料条件和对能源自给的要求外,本标准并未就本地回收和/或使用能源或资源的数量或类型设定目标。本标准不涉及向处理装置提供规定进料所需的运输和任何中间过程。本标准的规定适用于处理装置,根据其装置边界,即在工艺链内,设定为从其规定的进料开始,到其输出产物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