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塑料 农业和园艺地膜用土壤生物降解材料 生物降解性能、生态毒性和成分控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由 TC380(全国生物基材料及降解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工商大学 、安徽华驰塑业有限公司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联发塑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彤程化学(中国)有限公司 、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弘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光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 、清华大学 、金晖兆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华丽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万达杰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鑫银环橡塑制品有限公司 、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 、秦皇岛龙骏环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 。
| 83 橡胶和塑料工业 |
| 83.040 橡胶和塑料用原料 |
| 83.040.01 橡胶和塑料用原料综合 |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3517:2021。
采标中文名称:塑料 农业和园林用地膜土壤生物分解材料 生物降解性能、生态毒性和元素限量的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膜或准备农业和园艺用地膜的生物降解材料。 本文件规定了受控成分元素限量、生物降解性能、以及对陆生生物不利影响等特性的试验方法和评价要求: 本文件还可用于评估其他非地膜用的土壤可降解塑料产品。例如:滴灌带、麻绳、夹子和栽培盆。 为了根据本文件确定为可生物降解的地膜,在测试前应进行鉴定和定性,包括:测定受控金属和其他元素;确定是否存在有机物[多氟和全氟烷基物质(PFAS)]和无机氟(以氟的形式确定);评估规定的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在;考虑到法律合规性;应测定挥发性固体。地膜或地膜原料中的受控金属及其他元素的浓度应低于最终产品将投放市场或处置的国家对污泥、肥料和堆肥规定的50%。从预防性的角度来看,不得有意将多氟和全氟烷基物质(PFAS)添加到地膜或地膜原料中。地膜或地膜原料中的无机氟浓度应低于100毫克氟/千克材料(干物质)。从预防的角度来看,附录B中规定的有害物质不得有意添加到地膜或地膜原料中。应记录危险物质的使用信息,可进行自我声明。地膜或地膜的材料的挥发性固体含量应≥60%。 生物降解地膜的需氧生物降解的最终水平应通过土壤控制条件下测试来确定,规定最终需氧生物分解试验方法,生物降解率应大于等于90%。 地膜或地膜原料不得对陆生生物产生不利影响,规定植物生态毒性试验方法、蚯蚓毒性试验方法、对土壤微生物的硝化抑制试验等。 项目起草组基于国内生物降解地膜标准GB/T 35795-2017的经验,已积累近上百个样品的验证试验数据,前期具备了一定研究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