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桑蚕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由 TC437(全国桑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江苏科技大学 、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 、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蚕桑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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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物种影响一个产业,一粒种子可以改变一个世界。
在生物科学占主导地位的科学新时代,生物遗传资源和种质资源将愈来愈显示其重要性。
从战略角度来看,一个国家掌握的种质资源越多,并能充分利用,这个国家在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上就主动,就占有优势。
我国为防止“卡脖子”的情况发生,今年3月开始启动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蚕种质资源也提升到了新的高度。
然而,我国家蚕种质资源一直实行各级研究机构、大学和育种、蚕种生产企业自行收集保存管理。
因此,同地方、不同资源保护单位在家蚕种质资源保育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
如保育人员的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对不同地理系统种质资源卵期、幼虫期、蛹期、成虫期不同变态时期技术处理不规范;对不同化性资源品种的催青温湿度、饲养温湿度把握调节不好;不同资源品种保存方法、饲养数量掌握控制不好;对种质资源国有性状不了解等;造成家蚕种质资源在保存过程中混杂、固有性状退化甚至丢失的危险。
同时,随着我国家蚕基因组框架图的绘制成功和家蚕功能基因组研究工作的突破,家蚕已经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可以和果蝇媲美的重要昆虫实验模型。
因此,对家蚕种质资源进行规范保存越显重要。
我国目前尚无相关的行业标准,有关资源保存单位和企业强烈要求此技术规程能早日出台。
希望通过制定、贯彻行之有效、统一规范的《家蚕种质资源保存技术规程》,规范家蚕种质资源的保存工作,提高家蚕种质资源保存技术水平,使我国家蚕种质资源得到妥善保存,为我国蚕业科研、教学、生产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促进我国家蚕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我国蚕业稳定、持续发展。
本文件侧重规定家蚕种质资源保存工作的内容(具体指标)、保存方法、特殊种质资源的保存要求、资料整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