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桑蚕病害防控通则》由 TC437(全国桑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蚕业与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中国农业科学院蚕业研究所 、华南农业大学 、西南大学 、浙江大学 、江苏科技大学 、农业农村部蚕桑产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镇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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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蚕病害包括蚕病和蚕害,其中蚕病发生是影响蚕茧、蚕种生产的最主要因素,是蚕桑生产的最大威胁。
蚕病分为传染性蚕病和非传染性蚕病二大类,其中传染性蚕病是由家蚕致病微生物具有强烈的传染性,占蚕病发生率的90%以上,是造成生产损失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非传染性蚕病由农药中毒、动物节肢动物的侵害和机械创伤引起。
部分蚕区受到农药中毒和工业废气中毒在各地蚕区也屡有发生且呈日益严重趋势,给我国的蚕桑产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蚕害主要由老鼠、壁虎等天敌动物捕食造成损失,主要在蚕房条件差的蚕区养蚕生产中屡见不鲜。
由于桑蚕病害种类多,生产危害严重,防治难度大,危害严重时可导致颗粒无收,因此,需要针对不同病害建立相关的防控技术,减少生产损失,为蚕桑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确保蚕桑生产稳定健康发展。
本标准涵盖的范围为: 包括桑蚕饲养过程中的各种蚕病及蚕害的防控。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 : (1)蚕病防控通则:根据传染性蚕病、非传染性蚕病的发生特点,制定防控技术通则,包括预防技术和治疗技术。 (2)蚕害防控通则: 根据不同蚕害的危害特点,制定防控技术通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