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陆生野生动物廊道设计要求》由 TC369(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与经营利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所 、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黑龙江省野生动物研究所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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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1956 年我国建立第一个自然保护区以来,经过 60 余年的发展,国内现有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约 1.18 万个,占陆域国土面积的 18%;其中自然保护区2740个,占陆域国土面积的14.83%。
但“生态孤岛”式的自然保护地建设模式无法避免区域的生境破碎化影响,而生境破碎化逐渐阻断了野生动物种群之间的有效交流。
铁路、公路、草原围栏、大型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会对很多陆生野生动物的活动区域、迁徙路径、觅食范围等产生一定的阻隔。
建筑物和构筑物造成的野生动物生境破碎化、野生动物死亡等问题,可能使原本稳定持续的野生动物种群面临消失风险。
截至2020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14.6万公里,其中高铁3.8万公里,居世界第一;截至2020年底,我国公路通车里程达519.8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 16.1 万公里,位列世界第一;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累计围栏草原7720万公顷,建设围栏总长度约5亿公里,可绕地球1.25圈。
同时,由于野生动物穿越铁路、公路等造成的交通事故频繁发生,对公民的生命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201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三条中规定“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2019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设生态廊道、开展重要栖息地恢复”的要求。
为弥补和修复野生动物迁移中难以逾越的孤岛效应,连接隔离的自然保护地,恢复自然生态系统内部的连通性和完整性;根据野生动物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与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性质,研究并制订野生动物廊道的设计技术规范。
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规范生态友好型设施的设置、减少野生动物伤亡、缓解生境破碎化、提高生境连通性,实现野生动物有效保护,为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工程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本文件规定了陆生野生动物通道和生境廊道设计的技术性要求及对应的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陆生野生动物重要的栖息地和迁移扩散路线上已建和新建铁路、公路、草原围栏、水渠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时的野生动物通道设计;适用于陆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之间、自然保护地内以及自然保护地之间的生境廊道构造和恢复设计,以及森林采伐、矿产开采、房屋修建等各种人为改变原生境活动时构造或预留生境3 廊道的设计。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设计原则、调查要求、设计要求、成果要求和证实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