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钢铁行业低碳企业评价指南》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2(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冶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本标准拟规定钢铁企业低碳生产评价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及定义、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生产联合企业和独立钢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