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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六氟化硫(SF6)气体的现场循环再利用导则》由 TC322(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重庆市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河南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惠仪器有限公司朗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949-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申报日期
2021-09-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8-15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8-29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040.20
29 电气工程
29.040 绝缘流体
29.040.20 绝缘气体
归口单位
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六氟化硫气体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绝缘介质,但目前国内外尚未建立现场循环再利用指导性方法或导则,急需制定统一标准更好地指导六氟化硫气体现场回收处理、再利用,减少六氟化硫温室气体的排放。

目的意义

六氟化硫(SF6)气体具有优异的绝缘、灭弧、冷却性能,在电力、铁路、医疗、航空航天、冶炼等领域均成熟应用。

仅以电力行业为例,在用SF6总量超过20万吨,且仍以每年8000吨的增量持续增长。

但SF6也有一个不可回避的缺陷,它是《京都议定书》禁止排放的六大温室气体之一,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3900倍,减排1kg六氟化硫相当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3.9吨。

开展六氟化硫气体循环再利用,是避免六氟化硫气体排放的唯一途径。

目前,SF6及其混合气体使用全流程缺乏循环再利用指导规范,使用、回收、净化、检测、回充等各环节都存在气体排放漏洞,SF6气体循环再利用率有待提高,电力、铁路、医疗、航空航天、冶炼等使用SF6的相关企业缺乏统一的气体循环再利用的参考体系,急需制定统一标准更好地规范SF6使用全流程的排放要求、再利用要求,减少SF6温室气体的排放。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SF6及其混合气体使用、回收、净化、检测、回充等全流程的循环再利用,电力、医疗、航空航天、铁路、冶炼等领域均可参照本标准开展SF6循环再利用,避免SF6温室气体的排放。 本文件规定SF6及混合气体使用、回收、净化、检测、回充全流程的质量要求、排放要求及再利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