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六氟化硫(SF6)气体的现场循环再利用导则》由 TC322(全国电气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重庆市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西安交通大学 、中电华创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河南日立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中惠仪器有限公司 、朗析仪器(上海)有限公司 。
29 电气工程 |
29.040 绝缘流体 |
29.040.20 绝缘气体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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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六氟化硫气体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绝缘介质,但目前国内外尚未建立现场循环再利用指导性方法或导则,急需制定统一标准更好地指导六氟化硫气体现场回收处理、再利用,减少六氟化硫温室气体的排放。 |
六氟化硫(SF6)气体具有优异的绝缘、灭弧、冷却性能,在电力、铁路、医疗、航空航天、冶炼等领域均成熟应用。
仅以电力行业为例,在用SF6总量超过20万吨,且仍以每年8000吨的增量持续增长。
但SF6也有一个不可回避的缺陷,它是《京都议定书》禁止排放的六大温室气体之一,其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3900倍,减排1kg六氟化硫相当于减少排放二氧化碳23.9吨。
开展六氟化硫气体循环再利用,是避免六氟化硫气体排放的唯一途径。
目前,SF6及其混合气体使用全流程缺乏循环再利用指导规范,使用、回收、净化、检测、回充等各环节都存在气体排放漏洞,SF6气体循环再利用率有待提高,电力、铁路、医疗、航空航天、冶炼等使用SF6的相关企业缺乏统一的气体循环再利用的参考体系,急需制定统一标准更好地规范SF6使用全流程的排放要求、再利用要求,减少SF6温室气体的排放。
本文件适用于SF6及其混合气体使用、回收、净化、检测、回充等全流程的循环再利用,电力、医疗、航空航天、铁路、冶炼等领域均可参照本标准开展SF6循环再利用,避免SF6温室气体的排放。 本文件规定SF6及混合气体使用、回收、净化、检测、回充全流程的质量要求、排放要求及再利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