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基本要求》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一、范围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基本要求》给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网通办的总体目标、总体框架、事项管理、流程优化、线上线下融合、公共支撑、组织要求、监督检查及评价改进要求。 二、主要技术内容 1、总体目标 规定一网通办总体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一个总门户、服务事项一口进出;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事项全覆盖;全国通办、全网通办、单窗通办;最多跑一次、一次办成。 2、总体框架 给出一网通办总体框架,即推进“一网通办”改革,应整合数据资源,优化服务流程,拓展服务范围,构建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普惠化的全方位服务体系,为个人以及企业等市场主体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精准的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建议,应从业务、管理、线上线下融合、公共支撑等方面进行规范。 3、事项管理 给出事项范围、事项梳理要求、清单动态管理要求等。事项范围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纳入平台办理。事项梳理从事项目录梳理、事项要素梳理、要素整合优化等方面进行规范。动态调整要求事项清单应通过线上平台、移动终端、线下窗口等渠道及时发布和更新。 4、流程优化 给出流程优化要求,规定已经实现全程网办的事项,申请人申请网上办理的,不得要求其到现场办理。同时,要求应当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行综合受理、分类办理、统一出件。 5、线上线下融合 “一网通办”线上平台规定应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应具备告知、导办、收件与受理、送达、投诉、评价、搜索功能。线下政务服务大厅规定应具备为服务对象提供咨询、导办、查询、办事、投诉、评价等功能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能力。 6、公共支撑 分别从电子签章、电子印章、数据共享等角度,提出公共支撑在“一网通办”中应达到的要求。 7、组织要求 应建立一窗受理、统筹协同、整体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新型政务管理服务体系、工作机制及配套制度。 8、监督检查 给出监督检查相关要求,应建立业务监督与纪检监察融合机制;应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及方式程序,细化工作权限、明确监督检查重占、岗位职责、结果处理、处理期限、相关文书等具体内容,并依据监督结果督促和改进服务; 9、评价改进 从评价方式、评价指标、评价结果等角度规范“一网通办”中评价要求。评价方式规范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评价方式。评价指标给出信息公开情况、办理流程梳理优化情况、办事效率等基本指标。评价结果给出结果公开时效等要求。 三、技术路线 为保障本标准编制工作规范透明、科学有效,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作中起到规范、引领作用,起草组将以科学谨慎的态度编制本标准,充分参考现行相关标准和充分征询全国政务服务相关部门的意见,经过综合分析、充分验证资料、反复讨论研究和修改,力求准确合理、切合实际,技术上严格按照“简化、统一、协调、优化”原则及“三稿定标”流程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