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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牛副产品》由 TC516(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吉林皓月清真肉食品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申报日期
2021-08-20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2-11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2-2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20.10
67 食品技术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归口单位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猪肉、牛肉和羊肉及副产品是最具代表性的畜产品。

我国居民独特的饮食习惯使得畜副产品在我国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国家推荐性标准《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4部分:猪副产品》修订发布、《羊副产品》批准待发布。

牛百叶、毛肚、金钱肚、牛板筋、牛心管(牛黄喉)等牛副产品在肉制品加工和餐饮(火锅、烧烤等)环节消费量逐年增加,但目前尚未制定关于牛副产品的国家推荐性标准,仅农业行业标准《牛肉及牛副产品流通分类与代码》对部分牛副产品进行分类及编码,在质量安全控制方面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来规范。

牛副产品标准的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我国牛副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还可能引发牛副产品市场流通乱象。

制定《牛副产品》国家推荐性标准,对牛副产品以及主要可食牛副产品术语和定义、加工技术要求及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等进行规范,能够更好规范牛副产品的生产、加工与流通过程,更好保障牛副产品质量安全、减少掺假欺诈发生,同时也有助于完善我国鲜、冻畜禽产品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还能够提升我国牛副产品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减少牛副产品利用不足带来的食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拟规定牛副产品的基本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识、包装、贮存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牛经检验检疫、屠宰加工而得到的可食用牛副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