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223(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是道路标线设计、制造、设置等方面的重要基础性标准,国内标线相关材料、产品、设计、检测、养护等的行业、地方标准等均以此为基础编制。
该标准的实施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改善了道路通行能力以及车辆行驶条件,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了车辆行驶安全和道路使用者人身安全。
2009年版标准颁布实施已有12年,我国经济发展迅猛,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道路网规模进一步扩大。
同时交通运输发展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新形势、新业态,现有标准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充和调整,以保持标准的成熟性、先进性和创新性,更好地满足未来交通发展的需求。
本文件规定了道路交通标线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图形、尺寸等一般要求,以及设计、设置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交通标线。 主要修订内容:1)更改白色实线的含义和左侧车道边缘线黄色的规定;2)增加可跨越同向车道分界线白色虚线、增加黑色边框的要求和枢纽互通立交出入口标线的要求及示例;3)删除折线型车距确认标线和小型车专用车道线、大型车道标线;4)细化枢纽互通出入口标线设置示例、平面交叉标线设置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