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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核安全术语 核设施安全》由 TC589(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500-T-46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19
申报日期
2021-08-16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4-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4-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27.120.20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27.120 核能工程
27.120.20 核电站、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核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核能是未来清洁能源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是我国履行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承诺的可靠选项。

核安全是保障核能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提高核安全水平需要构建科学完善的核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核安全术语标准是核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构建的重要环节。

目前我国尚未编制和发布统一规范的核安全专业领域术语标准,核能与核技术利用领域相关术语标准中,涉及核安全的术语也非常有限。

此外,我国现行核安全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相关名词术语的定义解释也存在缺失、交叉重复和解释歧义等问题。

这对我国未来核安全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有可能造成一些重要核安全术语名词的使用争议;另外,国际核能相关国家或组织已发布核安全相关术语标准,但我国在该领域的术语标准尚属空白,制定我国的核安全术语标准也会对推动我国核能走出去起到积极促进意义,由于我国具备庞大的潜在市场和技术需求,我国的核安全术语标准将借助核安全标准体系对国际及地区的核安全相关标准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有助于提升我国在核能与核技术利用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我国的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体系是确保核安全监管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现行核与辐射安全相关法规标准中均含有一系列相关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解释内容,但是由于各个法规标准只关注自身所涉及到的核与辐射安全相关专业内容的名词术语,因此对相关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解释存在具体内容和理解范围的差异,需要通过统一规范的术语标准对存在歧义的定义解释进行修正。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地提升核安全相关工作标准化水平,推进我国核安全法规标准体系相关术语标准化、规范化,指导核安全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亟需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术语标准化、规范化的相关工作。

现申请以我国现行核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相关术语名词为基础,结合IAEA核安全术语体系作为参考,加快建立我国核安全术语标准,以推动我国核安全标准化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研究堆和非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术语覆盖范围包括核动力厂厂址选择安全、核动力厂设计安全、核动力厂运行安全、研究堆设计安全、研究堆运行安全、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安全等相关领域。 主要技术内容:核安全术语中有关核设施安全的相关术语名词。 本标准共计现行核与辐射安全法规标准中核设施安全领域相关名词术语344项,其中术语名词主要选择领域包括通用系列、核动力厂系列、研究堆系列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系列,核安全术语标准包括:目次、前言、范围、术语、参考文献、中文索引、英文索引。本标准作为核安全术语国家标准系列之一,核安全术语国家标准系列包括:核设施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辐射防护安全等。本标准属于核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标准清单)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