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由 TC533(全国家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赛婴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30 消费者服务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济南阳光大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随着全球化的加深和国际人口流动的增加,涉外家庭的数量不断上升。为了满足这些家庭的特殊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支持变得尤为重要。 另外本标准外文版可作为国内服务机构、协会等与国外机构合作交流的基础。 |
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范适用范围为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含家庭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规定了提供0-3岁婴幼儿居家照护服务的机构和人员的基本要求,并从身心健康照护、饮食照护、生活照护、游戏陪伴、早期发展支持、家庭环境创设、合作育儿等方面给出了居家照护的服务内容,并给出了评价改进等要求。适用于家政服务机构对照开展居家照护服务、家庭对照选择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