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安全要求》由 TC189(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9SC1(全国低压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家用断路器和类似设备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
| 29 电气工程 |
| 29.120 电工器件 |
| 29.120.50 熔断器和其他过载保护装置 |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0755:2017。
采标中文名称: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的一般安全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起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以下称为剩余电流保护电器,简称RCD)标准的最低要求、建议和信息。适用于任何提供剩余电流保护的、主要用于防止电击危险的电器。 本标准规定的RCD能同时执行检测剩余电流,将剩余电流值与剩余动作电流值相比较以及当剩余电流超过该值时断开被保护电路。 本标准还可作为确定设备中包含或内置的RCD的设计要求和适用的试验程序的参考。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用于起草RCD产品标准的相关要求和试验,包括产品标志、安装和使用条件、机械设计要求、动作特性要求、电击防护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等内容。 3、与上一版国标相比,主要修订的内容 ——删除范围中440V的电压限值; ——增加分类“4.6根据防止外部影响分”、“4.7 根据安装方式分”“4.8根据接线方式分”和“4.15根据预期用途分”; ——根据动作方式的具体分类改为由产品标准中规定; ——删除分类“有无自动重合闸”; ——对于和RCD组合的或嵌入RCD的设备,增加产品标志要求、机械设计要求和动作特性要求; ——增加耐暂态过电压(TOV)性能要求; ——删除动作功能与电源电压有关的RCD的附加要求; ——增加第9章“起草RCD产品标准的试验条款和设备中包含或嵌入RCD的试验条款”; ——增加附录D与产品标准的关系,给出与本标准相关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