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民用飞机呼吸用气态氧》由 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49.090 机上设备和仪器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046:1973。
采标中文名称:民用飞机呼吸用气态氧。
目前大部分飞机飞行员呼吸用氧类型有高压气氧、分子筛制氧、化学产氧三种类型,其用氧的品质决定着飞行员飞行任务完成和呼吸用氧安全。
为满足军用飞机、大型客机、通用飞机和民用直升机等国产飞机的研制需求,根据飞机氧气系统具体研制过程的实际情况,结合我国空军特色医学中心给出的针对飞行员呼吸用氧气品质等生理卫生学具体指标要求,现急需制定一份机上呼吸用气态氧标准,形成通用化的系列设计要求,确保氧气系统输出的富氧产品气品质满足飞行员用氧安全,促进氧气系统成品的研制、生产和鉴定。
该标准规定了飞行员呼吸用氧(包括高压气氧、化学产氧和分子筛制氧)的纯度等要求,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气态氧类型和通用要求等五个方面要求。 该标准适用于军民用飞机上氧气系统的设计和研制。 本标准与ISO 2046:1973相比做了下述结构调整: ——增加了第3章和第4章; ——第5章对应ISO 2046:1973中的第3章,其中5.1~5.5对应 ISO 2046:1973的3.1~3.5。 本标准与ISO 2046:1973的技术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气态氧类型增加了化学产氧和分子筛制氧,目前化学产氧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民机,分子筛制氧已广泛应用于国内外军机; ——增加了化学产氧和分子筛制氧的纯度、湿度、固体颗粒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