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由 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南都电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中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 。
| 27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 |
| 27.180 风力发电系统和其他能源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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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现场无法对电池进行试验,常规的检验检测时间长,需要开展入厂监造,把质量关口前移,制定电化学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方面的标准 |
近年来,国内外发生了多起锂离子电池储能电站火灾安全事故,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影响,电池储能的安全与质量问题引起了国家各级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使用锂离子电池,占成本的70%以上,数量巨大,普通的10MW储能站电芯多达十几万只,电池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储能站安全运行。
为了保证核心设备质量,入厂监造是行业惯例。
由于现场无法对电池进行试验,常规的检验检测时间长,有必要开展入厂监造,把质量关口前移,但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电化学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方面的标准,无标准可依,给监造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因此,为尽可能的将储能电池制造质量缺陷消除在厂内,指导监造人员开展锂离子电池质量监造,制定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对推动行业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材料及部件、主要生产工序、成品试验、包装入库、监造资料等监造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