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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手术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1部分:安全、标记和制造商所提供信息的通用要求》由 464(国家药监局)提出,委托TC110SC4(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源植入物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美敦力(上海)管理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1503-Q-464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2-12-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6-30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7-2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40.4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40 医疗设备
11.040.40 外科植入物、假体和矫形
提出部门
国家药监局
技术委员会
全国外科植入物和矫形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源植入物分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4708-1:2014。

采标中文名称:外科植入物 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 第1部分:安全、标记和制造商所提供信息的通用要求。

目的意义

GB 16174.1-2015等同转化的国际标准ISO 14708-1:2000,当前,国际标准已经更新为2014版,且该标准为基础标准,该系列新发布的国际标准均引用ISO 14708-1:2014,国内通过转化最新国际标准,将要求与国际接轨满足国内产业发展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适用于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通用要求。 注:对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特定类型,由专用部分的要求来补充或修改这些通用要求。本标准中规定的试验是型式试验,是通过对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样品进行试验,以表明其符合性。 本文件不仅适用于电动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也适用于以其他能源(例如:气体压力或弹簧)作为动力的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本文件还适用于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某些非植入部件和附件。 主要技术内容: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通用要求、特定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要求、包装的总体布置、有源植入式医疗器械的通用标记、销售包装上的标记、销售包装的构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