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生活饮用水检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吉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生活饮用水水质检验,也适用于水源水和经过处理、储存和输送的饮用水的水质检验。 主要技术内容:检验方法的选择,检测结果的报告,试剂及浓度表示,实验用水,玻璃器皿与洗涤,检测仪器、设备的运行要求,实验室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