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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标准》由 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775-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2-31
申报日期
2021-07-15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1-24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00.2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33.100.20 抗扰度
归口单位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 61000-6-2:2016。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EMC)—第6-2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标准。

目的意义

本标准的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适用于在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抗扰度要求的频率范围是0Hz至400GHz。

本标准旨在为在工业场所中工作的设备选择抗扰度要求时保证合适的抗扰度电平。

在没有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类电磁兼容(EMC)抗扰度标准的情况下,适用本通用EMC抗扰度标准。

但是,这些抗扰度电平不涉及在任何场所可能出现的概率非常低的极端情况。

通过特殊的减缓措施可能改变工业环境。

在表明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得到电磁环境与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等效的地方,宜采用与这种环境有关的通用标准或相关的产品标准。

本标准的制定为在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的通用EMC抗扰度试验等级和试验方法提供了指导,对于工业环境中的设备EMC水平的规范和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在工业场所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包括室内和室外两个方面,以及直接连接到直流配电网或使用电池并在工业场所中使用的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在连续、暂态、传导和辐射骚扰以及包括静电放电情况下的抗扰度试验要求。本标准的试验并未包括所有电磁骚扰现象,仅考虑与本标准设备有关的骚扰现象。这些试验要求代表了基本EMC抗扰度要求,对所考虑的每一种端口都规定了试验要求。 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标准此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变化包括:修改了环境描述;扩展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的频率范围;修改了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中特定频率下的试验等级;增加了横电磁波波导试验要求的使用;修改了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的重复频率;增加了主电源每相电流大于16 A的设备的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的要求;修改了试验等级;增加了测量不确定度要求;增加了附录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