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听音评价方法》由 TC242(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等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 33.160.99 其他音频、视频和视听设备 |
由于电声学科直接涉及到人的听觉感受,因此,对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声音质量优劣的判定,除了要进行必要的客观指标的测量外,还需要从听觉上进行音质主观评价。
这不仅仅是因为客观测量所得到的那些技术指标还不能完全表达音质的真实情况,更为主要的是扩声系统是为听感服务的,而有关人的生理机制方面的研究,至今仍有不少未能突破的领域,音质主客观之间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的研究。
主要修订内容:第3章术语和定义,拟新增部分专业术语,并对原有部分术语进行修订使其表述更准确;第6章节目源,采用新技术,使用《声音质量主观评价用节目源标准样品》GSB16-3451-2017对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的声音质量进行主观评价,并删除部分已落后的技术规定;第8章评价项目,拟删除8.3.1.1自然声源法,并对8.3.1.2模拟声源法进行修订;第9章评分尺度与评分方法,增加“5分制”的评分方法;第11章评价结果的表示方法,增加按区域划分进行统计结果,并对相应表格进行修订等。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装有扩声系统的各类厅室(如剧院,多功能厅室,会议厅等)和体育场馆的声音质量主观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 4?基本规定 5听声点选取 6节目源 7听声评价员 8评价项目 9评分尺度 10评价程序 11评价结果的表示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