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验收规范》由 TC242(全国音频、视频及多媒体系统与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 、北京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等 。
|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
| 33.160 音频、视频和视听工程 |
| 33.160.99 其他音频、视频和视听设备 |
任何一个扩声系统工程项目,只有通过了工程质量的验收后方能交付建设方使用。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意义或必要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验收工作来检验该项工程所达到的质量水平;二是,对在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质量问题,责成工程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以确保该项工程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标准;三是,能够为工程设计积累实践经验。
整个验收工作主要包括技术验收、施工验收和资料审查三个部分的内容,其中技术验收最为重要。
主要修订内容:拟新增部分专业术语,并对原有部分术语进行修订;由于扩声系统最终的目的是为听感服务的,因此其技术验收必须采用客观测量和主观音质评价双重标准,并要求按照修订后的GB/T28047《厅堂、体育场馆扩声系统听音评价方法》的规定来进行音质验收;基于技术验收在整个扩声系统验收工作中所处的重要地位,拟将原有的章节安排进行调整;对施工验收当中的各种表格进行修订,以尽量简单明了便于实行等。
本标准适用于装有扩声系统的各类厅堂(如剧院、多用途厅堂、会议厅(室)等)和体育场馆的扩声系统工程的质量验收。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验收条件 5验收组织与职责 6技术验收 7施工验收 8资料审查 9验收结论与整改 10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