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养殖红鳍东方鲀 鲜、冻品加工操作规范》由 TC156(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56SC3(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产品加工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 。
| 67 食品技术 |
|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
| 67.120.30 鱼和水产品 |
自1992年以来,我国河北的秦皇岛、昌黎和辽宁的大连、庄河、丹东等地陆续兴起了人工养殖红鳍东方鲀并用于出口,2003年全国红鳍东方鲀出口量超过2000吨,2006年已达到5000吨。
虽然受金融危机影响,出口量有所下降,但是近几年的产量成逐年上升趋势。
半成品加工的红鳍东方鲀是重要的出口方式。
国内红鳍东方鲀的加工方式各式各样,从其本身的特点来看,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
2016年9月5日,在中国渔业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的推动下,农业部和国家食药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农办渔[2016]53号),养殖红鳍东方鲀在国内市场终于准许进行餐饮经营。
近年随着河豚鱼需求的不断增加,其国内市场也逐渐放开。
2011年,《养殖红鳍东方鲀鲜、冻品加工操作规范》标准发布,标准建立去毒加工工艺流程,还必要规范了红鳍东方鲀的加工操作技术。
)2021年5月,根据国家规定,对于需要遵从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标准文本中不再作为引用标准。
因此,成立了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为起草单位的标准编制小组,针对原标准中引用的必须遵从的食品安全标准文本进行修改。
本文件规定了养殖红鳍东方鲀(Takifugu rubripes)加工的基本条件、专用设施、原料、暂养、操作规程、检验,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红鳍东方鲀(Takifugu rubripes)为原料,经加工制成的鲜、冻养殖红鳍东方鲀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加工的基本条件、专用设施、原料、暂养、原料剖杀加工、去脏冷冻加工、废弃物处理、检验,以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