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大数据 大数据服务能力评估 第1部分:评估模型》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中心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目的:大数据服务能力评估是衡量大数据应用与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
本文件旨在为大数据服务过程中的相关各方提供指导性的大数据服务能力评估模型和评估等级要求,为涉及大数据服务的各方对大数据服务能力的评估提供参考。
意义:大数据服务能力评估模型具有如下指导意义:1)指导企业对大数据服务提供方的大数据服务能力和水平进行评估,帮助企业选择合适的提供方,更好地发挥数据价值;2)指导大数据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过程规范化,不断提升其大数据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企业的需求,从而促进大数据服务行业的发展。
范围:本文件定义了大数据服务能力的评估模型、评估等级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大数据服务需求方、大数据服务提供方、外部评价机构等对大数据服务能力进行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大数据服务能力模型、大数据服务能力等级以及能力项定级6个部分,文件的核心内容为大数据服务能力模型、大数据服务能力等级以及能力项定级三个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