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国家森林乡村评价指标》由 TC385(全国营造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林业大学 。
| 65 农业 |
| 65.020 农业和林业 |
| 65.020.01 农业和林业综合 |
《国家森林乡村评价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编制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直接体现,是绿色产业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行动,也是践行林业十三五规划中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和着力建设美丽乡村的实际举措。
目前我国森林城市的建设已经包含了城区、郊县和乡镇。
但 “行政村”村域范围内的森林乡村建设和评估还缺乏相关规范。
需要编制森林乡村指标,实现从城市到乡村、由面到点的紧密衔接。
近些年,部分省(市、区)牵头组织实施了一批以生态乡村创建为主题的评选活动,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评价标准,例如:水美乡村、森林村庄、绿色家园特色村等。
然而还没有一套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国家森林乡村评价指标。
为统筹推进广大乡村地区绿色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急需编制能够在全国推广的国家森林乡村评价指标。
《指标》的编制不仅能为森林乡村的评选,提供技术准则,也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森林乡村建设提供标准,保障森林乡村建设科学合理规范。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原则、指标框架、评价指标、评价指标测算等。其中指标分基本指标和特色指标2类。基本指标包括生态建设、自然保护、绿色惠农、森林文化和保障措施等5个方面13个指标;特色指标包括生态健康、环境优美、特色鲜明3个方面8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