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 》由 TC198(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林草局。
主要起草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等 。
| 79 木材技术 |
| 79.080 半成品材 |
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具有良好的物理力学性能,加工一次成型,无需二次开槽开孔,制造工艺灵活性大,可根据市场需求即时调整;原材料廉价丰富,可有效利用木制材料加工剩余物,且可实现自然降解或循环回收利用,极大地降低了产品的碳排放量,是符合国家实现2060碳中和目标的制品,目前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广泛应用于木门(约40%)、地板(18%~23%)、家具(20%~25%)、餐具(8%~13%)及其它(7%~13%),在人造板中具有重要地位,全国年产量超180万m3,总产值达200亿元,且随着经济发展产值逐年上升。
GBT 15105.1-2006《模压刨花制品 第1部分:室内用》国家标准发布实施15年来,对规范生产和市场发展、对提升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产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随着人民生活质量逐渐提高、对身体健康的进一步重视,科技水平及生产加工技术的不断提升,制品甲醛释放量逐渐降低。
2003年日本修订进口家具F☆☆☆☆要求人造板甲醛释放量平均值低于0.3 mg/L;美国2009年发布的carb认证NAF阶段中要求刨花制品甲醛释放量低于0.04 ppm/m3;我国《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对甲醛释放量要求及测试方法进行修改,《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已发布并即将实施。
同时随着技术进步以及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提升,现行标准下要求的产品力学指标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及规范市场产品质量。
且GB/T 17657-2013、GB 18580-2017等多项规范性引用文件版本的更新。
为规范市场,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同步检测方法及要求,因此对此标准修订刻不容缓。
修订GBT 15105.1-2006《模压刨花制品 第1部分:室内用》国家标准的重要意义: 1、是落实国家消费品质量和标准提升规划的重要举措。
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具有独特优势,是终端产品。
修订标准,提高标准要求,增加模压刨花制品新产品规定要求,以高标准引领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产品质量提升,提高实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向往的保障,改善人民的生活品质。
2、有利于提升室内用模压板关键质量要求,提高行业的整体质量,促进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同步发达体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引领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产业健康发展。
1、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部分适用于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规范性引用文件 1)术语和定义 GB/T 18259—2018和GB/T 15102—2017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15105的本部分。 2)分类 根据原有产品分类。 3)要求 包括:外观质量、模压刨花制品理化性能、甲醛释放限量、外观质量检验、取样及试件尺寸规定、长度、宽度、厚度检验、密度测定、含水率测定、静曲强度测定、内结合强度测定、吸水厚度膨胀率测定、板面握螺钉力测定、浸渍剥离性能测定、表面耐磨性能測定、表面耐开裂性能测定、表面耐干热性能测定、表面耐水蒸气性能测定、表面耐香烟灼烧性能测定、表面耐污染腐蚀性能测定、表面耐划痕性能测定、甲醛释放量测定、耐光色牢度。 其中:原标准中“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改为“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和合格品”;甲醛释放量将指标升级为E0级和ENF级,具体指标值与GB/T 18580-2017《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的指标保持一致,调整表面耐污染指标要求表述。 4)检验方法 其中:浸渍剥离、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含水率、内结合强度、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耐磨、表面耐龟裂、表面耐污染等项目检验方法均参照GB/T 17657-2013修改;甲醛释放量项目试验方法按照GB 18580-2017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等在GB/T 15105.1-2006标准基础上完善。 3、本次拟修订的主要内容(见附件1): 1)更新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增加GB/T 39600-2021,GB/T 2828.1—2003更新为GB/T 2828.1—2012、GB/T 15120-2006更新为GB/T 15120-2017、GB/T 17657—1999更新为GB/T 17657—2013、GB/T 18259—2000更新为GB/T 18259—2018、GB 18580—2001更新为GB 18580—2017、GB/T 1279—1998更新为GB/T 1279—2020。 2)术语和定义修改 模压刨花制品molding articles from wood particle 修改为:将木质刨花、竹材刨花、农作物秸秆或碎料与胶粘剂混合,表面加或不加装饰层,用模具压制而成的产品。 刨花显现 manifesting through 修改为:基材木制原料透过正面装饰层的现象。 3)修改模压刨花制品非装饰面外观质量要求,调整表面耐污染指标要求。优等品不允许出现污斑。; 4)修改模压刨花制品理化性能要求,调整密度指标要求。优等品、一等品的密度/(g/cm3)范围0.60-1.0,合格品的密度/(g/cm3)范围0.60-090。 5)修改模压刨花制品理化性能要求,调整含水率指标要求。优等品、一等品的含水率/(%)范围5.0-11.0、合格品的含水率/(%)范围3.0-13.0。 6)修改模压刨花制品理化性能要求,调整为2 h吸水厚度膨胀率/(%)。 7)调整板面握螺钉力指标要求,优等品、一等品、合格品的握螺钉力/N范围≥1000。 8)修改模压刨花制品理化性能要求,调整表面耐开裂性能为表面耐龟裂性能。 9)参照GB 18580-2017修改甲醛释放量等的检测方法与要求。 4、关于修订标准名称进行调整的说明: GBT 15105.1-2006《模压刨花制品 第1部分:室内用》国家标准原定为2个部分,第1部分为 室内用,第2部分室外用,但2006年GBT 15105.1-2006《模压刨花制品 第1部分:室内用》国家标准发布后,拟申请的《模压刨花制品 第2部分:室外用》受到当年国家标准立项审批政策的调整,该标准计划未能得到标准,并被要求转为行业标准,也就是LYT 2060-2012 《室外用模压刨花制品》,因此本次修订建议将GBT 15105.1-2006《模压刨花制品 第1部分:室内用》国家标准名称改为 GBT 15105.1《室内用模压刨花制品》,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