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信息与文献 应急准备和响应》由 TC4(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档案局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河北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72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2-31
申报日期
2021-05-10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1-24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40.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40 信息学、出版
01.140.20 信息学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与文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1110:2019。

采标中文名称:信息与文献 应急准备和响应。

目的意义

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是搜集、整理、收藏图书、档案、文物等资源并为人们提供服务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保障馆藏资源的完整与安全,是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机构进行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也是其承担的社会和历史责任。

我国的《档案法》、《公共图书馆法》以及《博物馆条例》均对馆藏资源提出了安全性要求。

《档案法》规定:“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档案安全风险管理,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应当配备防火、防盗等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古籍和其他珍贵、易损文献信息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博物馆条例》规定:“博物馆应当加强对藏品的安全管理,定期对保障藏品安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从我国上述法律法规可以看出,保障馆藏资源的安全是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特别是《档案法》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提高档案安全应急处置能力的要求。

我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规定:“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具体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有可能对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馆藏资源造成危害,建立针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对确保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有效协调并增强紧急情况下的响应、处置和恢复能力,从而保证馆藏资源的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制定适用于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的《应急准备与响应》国家标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的范围是:本文件给出了档案馆、图书馆或博物馆馆藏的应急准备、响应和恢复的基本活动和任务,确立了制定、实施和评审应急准备计划的周期,以及制定应急准备计划的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档案馆、图书馆或博物馆馆藏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本文件为档案馆、图书馆或博物馆的应急响应者和利益相关者提供指导。(注1:本文件未涉及紧急事件的原因,但突出了后果和更广泛的影响,目的是通过强调良好做法的指标,鼓励响应者提高其在应急准备中的能力,并在适当时提及响应和恢复的一些要素。注2:本文件不作为操作手册,因为没有一种方法可以满足所有场馆的需求,也没有一套适合所有和各种类型紧急情况的组织安排。) 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规划、 响应与恢复、绩效指标共6个章节以及利益相关者及其在事件中的角色、响应和恢复计划的示例模板、应急计划-主要组成部分、重新安置期间建议的角色和职责、每日事件报告表的示例等资料性附录。其中,在规划一章中,包括准备过程、了解已识别的风险及其影响、紧急程度和阶段的定义、与其他应急方案保持一致、方案内容、方案验证、方案发布和分发、计划展示、计划维护程序、识别任务和资源、组织、职责、训练;在响应与恢复一章中,包括有效响应和恢复的原则、紧急情况响应、紧急情况后的恢复;在绩效指标一章中,详细列出了指标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