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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指南》由 TC583(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水利部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河南省标准化研究院绍兴市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5033-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2-31
申报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9-27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0-18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93.160
93 土木工程
93.160 水利建筑
归口单位
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文化是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人类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品。

中华民族拥有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当代文化资源不仅是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国民生活质量全面提升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类文化资源,可通过整合硬件、软件、创意、资本等要素,充分挖掘其内在价值,形成具有极大包容性和连贯性的文化经济生态系统,实现文化创造、文化金融、文化市场的充分对接和交融,进而推动形成文化资源到文化资产的转变,这既是国家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政策要求,也是坚定文化自信和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现实需要。

水遗产文化是人类在水事活动中形成的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等价值的文物、遗址、建筑以及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我国水遗产文化数量丰富,既有都江堰、良渚遗址、京杭大运河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灵渠、小浪底、红旗渠等凝聚中国智慧的水利工程原址,仅江苏地区,就拥有8000余处。

相较之下,在现阶段我国各地区对于水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进展不一,尤其在价值评估、认定、保护等管理工作水平还存在极大的提升空间,究其原因,在我国水文化遗产资产管理领域没有建立健全科学统一的标准规范,对其价值评估缺乏依据,这不仅是水文化遗产统计、认定、分级保护、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文化价值合理利用开发链的前端工作。

随着我国水文化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和文化强国战略的深入实施,对于水遗产文化价值评估的需求也日益增强。

本标准通过建立系统科学的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估指标体系,能够加快和完善我国水文化遗产价值的评估机制,推动其分类、认定、统计、保护等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对于科学保护水文化遗产和文化价值资产的管理和利用、提升我国综合软实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的指标体系、内容描述和评价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遗产年代在30年以上的物质水文化遗产的认定及价值的评价。内容包含: (1)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原则 (2)水文化遗产价值评价指标构成和含义 (3)工程类水文化遗产评价指标 (4)非工程类水文化遗产评价指标 (5)工程类水文化遗产指标计算方法 (6)非工程类水文化遗产指标计算方法 (7)价值标准量化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