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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口岸物流服务质量规范》由 TC269(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070-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申报日期
2021-04-29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3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120.1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120 质量
03.120.10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
归口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上海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口岸物流是连接国内物流与国外物流的重要节点,也是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随着中国物流市场的全面开放,国际物流企业纷纷进驻各地口岸。国内领先的物流企业也都把口岸作为重要的发展基地,在立足国内物流市场的基础上完善口岸物流环节,走向全球化的供应链体系。 目前,世界不同发展水平国家的口岸物流发展与服务水平还有着很大的差异。发达国家的口岸物流,无论是在基础设施建设还是经营管理模式方面都处于世界前列,并且有着强大的资源整合能力,口岸物流的服务质量也处于较高水平。与之相比,很多国家的口岸物流发展与服务还有着很大的提升空间。不同国家口岸物流服务水平的巨大差异给国际贸易带来很大的不便,也不利于全球供应链体系的形成。 国际标准化是将来口岸物流发展的必然趋势。目前国际上还没有针对口岸物流服务质量方面的相关标准文件,本文件的研制有助于促进我国口岸物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推动我国口岸物流服务的国际化接轨,也可以为其他国家口岸物流服务的发展提供参考,通过共同的服务质量提升,逐步缩小世界各国口岸物流服务之间的差距,促进世界供应链一体化发展,提升跨国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

目的意义

随着我国制造业大国地位的确立,以及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外贸物流总量的不断增长,口岸物流在我国得到迅猛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物流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上海、大连、秦皇岛、天津、宁波、青岛、广州、深圳等八大港口货物吞吐量均超过亿吨,加上香港、高雄,我国亿吨大港口已占世界亿吨大港半壁江山。

口岸物流服务质量的提高将增强我国口岸物流服务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使其成为网络化国际物流的枢纽型节点。

本标准制定实施必将有力促进我国口岸物流服务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并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

标准在起草之初,我国口岸物流的发展尚不成熟和完善,随着近几年对进出口贸易的不断加强和服务型政府的建立,我国口岸物流服务水平有着显著的提升。

此外,随着国家自贸区的建立和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口岸物流除原有的基本物流服务功能外,同时也叠加了更多的周边服务功能,如货物配送服务等。

因此有必要对标准的内容进行修订,以更好地适应口岸物流的发展。

该标准在2016年国家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时,复审专家组给出“修订”的复审结论。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一般货物口岸物流服务的基本要求,确立了方案设计服务、信息服务、作业服务、客户服务的具体要求和主要服务质量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提供一般货物口岸物流服务的相关企业,也可作为对一般货物口岸物流服务提供企业进行选择和评价的依据。本标准所指的一般货物不包括危险货物、鲜活易腐货物。 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对口岸仓储作业的堆场要求进行了完善,并增加了口岸作业的配送服务功能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