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周围神经功能障碍法医临床鉴定技术规范》由 315(司法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司法部。
主要起草单位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适用于各类刑事、民事案件中涉及周围神经损伤程度及致残等级评定的鉴定,为《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中涉及周围神经损伤鉴定提供操作层面的方法。 以人体周围神经损伤临床诊断与电生理技术为基础,充分借鉴和吸收临床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和新技术,结合本院长期积累的周围神经损伤检案经验与科研成果,制定适合我国司法鉴定实践的《周围神经损伤法医学鉴定》标准。重点在于规范人体周围神经损伤鉴定过程、判断标准、实验室检测方法和结果评价方法。 重点解决的技术关键 1.研究周围神经损伤鉴定过程中影响鉴定结果的环节,规范鉴定过程,鉴别被鉴定人是否伪装或夸大,制定肢体周围神经损伤法医学判定方法; 2.研究影响检测结果的因素,建立规范针极肌电图、神经传导检测、神经诱发电位检测等技术的参数、检测方法; 3.研究周围损伤鉴定中肌电图、神经传导检测、神经诱发电位检测的干扰因素,被检查者伪装或夸大损伤程度时的检验方法以及结果评定方法; 4.为现行多部法医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制定具有可操作性且适合我国司法鉴定实践的配套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