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业车辆 检查与维护规范》由 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 53.060 工业车辆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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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N |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的检查与维护方面的基本要求,为使用单位进行检查与维护提供了规范,对保持车辆的安全性,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均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工业车辆协会统计数据,2020年,中国工业车辆制造商出口1-5类产品达到18万多台。标准的英文版为中国制造商在后市场服务过程中对车辆的检查和维护进行指导提供了标准依据;车辆的检查与维护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泛适用性,且也具有一定的共识,标准的英文版对全球行业具有参考意义。因此,同步制订外文版。 |
工业车辆品种繁多,主要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托盘堆垛车等,其广泛应用于港口、车站、机场、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是托盘运输、集装箱运输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工业车辆中的叉车属于特种设备,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叉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整个特种设备事故中所占的比率较高,而且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通过对近几年叉车事故原因的分析,发现多数事故是发生在使用环节,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即为检查和维护保养缺失而造成的。
因此,为了降低工业车辆的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工业车辆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提供量化性指标和标准依据,填补国内工业车辆技术领域没有车辆的检查与维护规程标准的空白,配合特种设备的监管,急需制定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检查与维护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进行的检查与维护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侧面式叉车、插腿式叉车、托盘堆垛车和三向堆垛式叉车,其他类型的工业车辆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