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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整车制造企业》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1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43796-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4-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确定、核算步骤与方法、质量保证、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 2.技术内容 该标准提供了GHG排放清单和项目的量化、监测、报告、审定和核查具有明确性和一致性,供汽车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在有关活动中采用。 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详细规定了整车制造企业在组织层次上GHG清单的设计、制定、管理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包括确定GHG排放边界、量化GHG的排放和清除以及识别公司改善GHG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方面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包括对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内部审核、组织在核查活动中的职责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