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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X部分:整车制造企业》由 TC114(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4SC19(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中汽数据有限公司中汽研汽车工业工程(天津)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1-04-25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0-10
公示截止日期
2024-11-09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3.020
43 道路车辆工程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副归口单位
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车分会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气候变化已被确定为各个国家、政府、商业界和居民所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

过去和当前的行为(包括通过人类活动排放二氧化碳(CO2)和其它温室气体,诸如:使用化石燃料、各种化工工艺过程产生的排放以及其它人为温室气体的排放源)将对未来的全球气候造成影响。

为此,人们正在国际、区域、国家和地方等各个层次上制定措施并采取行动,以限制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以下简称GHG)浓度。

这些措施和行动有赖于对GHG排放和(或)清除进行量化、监测、报告和核查。

该标准详细规定了在汽车企业层次上GHG清单的设计、制定、管理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包括确定GHG排放边界、量化GHG的排放和清除以及识别公司改善GHG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方面的要求。

此外,本标准还包括对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内部审核、组织在核查活动中的职责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导。

——确保汽车整车制造企业GHG量化的一致性; ——提高GHG量化、监测和报告的可信性、透明性和一致性; ——为制定和实施汽车GHG管理战略和规划提供帮助; ——便于提高跟踪检查GHG减排和清除增加的绩效和进展的能力。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的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确定、核算步骤与方法、质量保证、报告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整车制造企业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编制。 2.技术内容 该标准提供了GHG排放清单和项目的量化、监测、报告、审定和核查具有明确性和一致性,供汽车企业、政府主管部门和其他利益相关方在有关活动中采用。 该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详细规定了整车制造企业在组织层次上GHG清单的设计、制定、管理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包括确定GHG排放边界、量化GHG的排放和清除以及识别公司改善GHG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方面的要求。此外,本标准还包括对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内部审核、组织在核查活动中的职责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