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由 TC207(全国环境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自然资源部第一海洋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2021年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即将发布全国实施。
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是价值实现的基础性工作,急需制定国家标准提供技术规范,指导全国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避免方法不统一所带来混乱。
202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制定国家标准《生态系统评估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立项编号:20201654-T-469),生态环境部发布规范性文件《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为落实中央生态产品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这两个技术文件都明确规定只适用于陆地,不适用于海洋。
因此,为指导和规范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需要制定本标准。
海洋GEP核算结果直接支撑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的管理业务,至少有三个用途: (1)用于掌握海洋生态系统自身和海洋生态资源的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2)用于评估海洋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人类福祉的贡献; (3)用于考核海洋生态保护和整治修复工作的生态绩效。
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Marine Gross Ecosystem Product, MGEP)是指海洋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最终海洋生态物质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
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主要来自海洋生态空间,核算的是人类直接和间接利用的海洋生态物质产品与服务的价值,衡量的是海洋生态系统提供给人类和社会的生态福利。
核算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不仅可以用来认识和了解海洋生态系统自身的状况以及变化,还可用来评估海洋生态系统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和对人类福祉的贡献。
也可以用于考核地方政府开展海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的生态绩效。
由于海洋和陆地存在重大差别,海洋GEP核算不能直接引用陆地GEP的核算方法,需要制定单独的海洋标准。
我国管辖海洋生态系统面积300万平方公里,包括海湾、河口、海岛、上升流、红树林、珊瑚礁、盐沼、海草床、海盆等生态类型,支撑着每年10万亿的海洋经济产出,开展海洋GEP核算十分重要,应用需求紧迫。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技术流程、指标体系、数据来源、核算方法等内容。适用于全国管辖海域的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的核算。本标准是我国首部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技术标准,也将是世界上首部海洋GEP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制定工作遵循“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的原则,本着科学性、实用性、系统性和开放性的原则,按照 GB/T 1.1-2020的规则编写。 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包括正文及资料性附录。正文共七章: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数据来源、海洋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包括海洋生态物质产品价值、生态调节服务价值、生态文化服务价值三个要素10个指标)核算方法和报告编制要求。资料性附录共6个:水产品平均市场价格计算方法、休闲娱乐服务评估问卷调查方法、调查问卷数量确定方法、旅游景区休闲娱乐服务调查问卷样表、休闲娱乐服务价值计算方法和核算报告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