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业物联网通用技术要求 第4部分:畜牧养殖》由 326(农业农村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 、北京农业信息技术研究中心 、农芯(南京)智慧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养殖业物联网应用,标准从畜禽养殖业物联网应用的需求出发,旨在建立统一的畜禽养殖物联网应用。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畜禽养殖业物联网技术的传感设备技术、养殖感知信息传输网络建设、养殖环境无线控制装备与技术以及感知数据分析等方面,适用于畜禽养殖在养殖种群与繁育管理、饲养、兽药管理、环境管理以及系统集成等内容的物联网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