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纺织品 纤维含量标识技术规范》由 TC209(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09SC1(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纺织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纺织工业科学技术发展中心等 。
| 59 纺织和皮革技术 |
| 59.080 纺织产品 |
| 59.080.01 纺织产品综合 |
本标准规定了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通用要求、表示方法、允差、试验方法以及标识符合性的判定,并给出了纺织纤维含量的标识示例。本标准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纺织产品纤维含量的标识。纺织产品仅作为产品的部分或附件;没有必要表明纺织纤维含量的产品,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的纺织相关产品,以及不属于消费品范围的纺织品则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本次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更改了标准中文和英文名称。 (2)在纤维含量通用要求里,增加了“对于因不完整或不规则花型等造成的纤维含量变化较多的织物;可仅标注纤维名称”,耐久性标签不做强制性规定;增加了“帽子、贴身穿着的服装和婴幼儿用品”的例子;增加了如实描述纤维特点的例子。 (3)在纤维含量表示方法及示例中,增加了部分示例;更改了带有里料产品的纤维含量表示方法;增加了双面穿服装的纤维含量表示方法;更改了拼接织物纤维含量合并标注的描述。 (4)纤维含量允差要求中,将“疑似羊毛”更改为“变异山羊绒,将微量纤维放宽至≤1%。 (5)增加了第7章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