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工厂评价通则》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认证有限责任公司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昆船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智能制造功能平台有限公司鼎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106-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4-22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7-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0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工厂评价的指标体系及通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实际生产过程的工厂,并作为制造业行业制定智能工厂评价标准或具体要求的总体要求。 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工厂或者车间,其主要内容以工厂业务活动和管理范围为主线,通过研究智能工厂智能特征维、生命周期维、系统层级维多维评价技术,应用PDCA分析法,提取关键与共性指标,解决智能指标难量化问题。 本标准根据《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中对智能工厂标准范围的界定,根据评价对象,本标准按照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智能物流、集成优化展开。由于集成优化实际是贯穿于前面几个环节,因此本标准只对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智能物流4个环节进行评价。在每个环节,我们都按照工厂的业务活动和范围展开,对每个业务活动提出量化指标。后期配套《智能工厂认证评价实施规则》使用,实现对工厂和车间的评价,为评估诊断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