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建筑用节能门窗 第4部分: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门窗》由 TC448(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德毅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天畅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文德茵莱节能门窗有限公司 、山东泰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亚萨合莱国强(山东)五金科技有限公司 、泰安市门窗幕墙工程协会 、山东铁斯曼新材料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060 建筑构件 |
| 91.060.50 门窗 |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
| 1 | EN | 中译悦尔(北京)翻译有限公司 | 随着我国企业国际合作业务的不断增加,产品已经出口至加拿大、丹麦、德国等海外国家和地区,对于外文版标准的需求迫切。 |
本标准将规定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门窗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及随行文件、包装、运输、贮存。 标准适用于采用玻璃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为杆件材料加工制作的门窗。 在分类中,要按照不同基体材料和型材构造进行分类,并对不同基体材料的门窗提出合理的材料、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