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建筑消能减震装置通用技术要求》由 TC454(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060 建筑构件 |
| 91.060.99 建筑物的其他构件 |
我国是世界上地震多发且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消能减震技术能够有效提高工程结构振动阻尼、提高结构抗震能力,其适用范围极广,包括高层建筑、大跨结构、工业厂房、桥梁等。
消能减震装置作为该技术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力学性能及质量控制将影响工程结构的质量和防灾安全。
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2010》第12章中规定了建筑消能减震技术的设计要求,《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 JGJ 297-2013》规定了消能减震技术设计应用的具体方法,但是对于消能减震装置的材料、生产、检测等环节尚没有标准进行规定,相关工程的施工验收缺乏指导依据,导致减震工程质量参差不齐,严重影响工程结构的安全性。
拟编制本标准,与现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行业标准《建筑消能减震技术规程》、在编全文强制工程建设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相配套,保证消能减震装置和建筑工程质量,推动建筑消能减震技术又好又快的发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桥梁与构筑物用消能减震装置。主要技术内容包含建筑消能减震装置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的标记、一般要求、要求、试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