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化学品船洗舱安全作业要求》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江苏海事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447-Q-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0-13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7-16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8-15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4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40 水路运输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

与国家标准同步制定外文版

编号 语种 翻译承担单位 国内外需求情况
1 EN 中国船级社质量认证公司南京分公司 需要英文版本

目的意义

在船舶运输散装液体化学品的全部过程中,洗舱作业可以说是最能反映出化学品运输特性的操作,同时也是工作强度最大、最具有危险性的操作环节。

船舶在进坞检修或换装货种时一般都需要进行洗舱作业,以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货物质量。

长江沿线的化工产量约占全国46%。

目前,长江沿线设有危化品水运码头300多个,干线港口危化品年吞吐量达1.7亿吨。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布局方案》预测,2020年、2025年长江干线危化品运量分别为1.9亿吨、2.2亿吨。

据统计,仅在365公里的长江江苏段,就分布了117个化工码头,危化品运输船舶年进出港12万艘次,散装液体化学品运输量7000多万吨,洗舱需求为7800余艘次/年,洗舱需求巨大。

但是由于化学品船洗舱作业操作复杂,风险性大,是公认的髙难度作业科目,与油船不同,散化船装载的货物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在更换不同品种的化学品货物时一般都需要进行洗舱作业,由于洗舱过程是人与货物接触最密切的操作,空舱中化学品货物残液的蒸发面积大,很容易使舱气中的化学品蒸气浓度达到爆炸极限。

因此,洗舱过程较易发生人员中毒事故和火灾爆炸事故。

一旦在洗舱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将有可能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化学品船洗舱作业与油船洗舱作业相比,对洗舱作业有着更髙的要求,所以在开展作业前必须对可能造成作业危险的安全问题进行系统的分析,并且做好充分的作业准备,以保证化学品船舶洗舱作业的安全。

2018年9月1日,挪威海域两名船员在货舱进行洗舱工作时接触到了有毒的硫化氢不幸遇难。

我国内河水域近年来发生多起内河散化船航行途中洗舱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提出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的内河船舶卸货完毕后,应当在具备洗舱条件的码头、专用锚地、洗舱站点等对货物处所进行清洗。

同时,2018年初,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长江干线水上洗舱站布局方案》,以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置换,应当符合国家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管理规定及技术规范。

但是目前,国内尚无化学品船舶洗舱作业的相关技术规范。

在此背景下,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要求,满足新情况、新形势的需求,对我国化学品洗舱作业风险识别与防控措施进行深入研究,规范化学品船洗舱行为,制定《化学品船洗舱安全作业要求》,以便更好的指导我国化学品船洗舱作业的开展,从而提高化学品船洗舱作业的安全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规定化学品船洗舱作业的安全要求,包括设备、船舶、人员、作业程序、作业环境、风险控制等。适用于我国内河水域150总吨及以上的化学品船的洗舱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