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由 TC571(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01 运输综合 |
编号 | 语种 | 翻译承担单位 | 国内外需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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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N |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 本标准涉及集装箱、半挂车和交换箱体等国际多式联运装备,建议同步制定外文版。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式联运发展,已经将多式联运作为一项国家战略在多份文件中部署推动。
多式联运已经成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战略导向,成为衡量交通强国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成为物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途径。
各地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多式联运创新实践,我国的多式联运已经迈入发展的黄金时期。
2016年12月30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了《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行业标准,该规定的箱主代码、设备识别码、箱号和校验码可以保证运载单元标识的唯一性,使得运载单元的状态、箱主和其注册质量等信息可以进行实时监控,为多式联运装备快速发展和流通奠定了技术基础。
全球最大的集装箱制造企业—中集集团表示,《多式联运运载单元标识》将为企业生产多式联运集装箱、半挂车和交换箱体提供装备身份证号,也为物流企业运营提供了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促进国家多式联运的发展意义重大。
多式联运涉及交通运输、仓储包装、商贸流通、装备制造等多个产业和环节,涉及范围广、涉及产业多、环节链条长,影响非常广泛。
国家多式联运系统是一个整合优化并高效利用各种运输方式资源的管理、技术与组织系统,需要行业间、部门间、区域间进行有效统筹和有效衔接。
特别是多式联运运载单位作为多式联运运作的基础,必须实现标准通用、装备衔接,才能一箱到底、一单到底,避免无效的转运倒载和不同环节的重复编码、重复制作单据等无效作业。
因此,亟需从国家标准层面统筹推动,更好指导产业实践。
拟规定多式联运运载单元的标识系统及标识要求。适用于国内多式联运运载单元的标识。不适用于罐式多式联运运载单元的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