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三轮汽车 安全技术规范》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234(全国低速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拖拉机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机械工业农用运输车拖拉机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山东(时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五征集团有限公司等 。
| 65 农业 |
| 65.060 农业机械、工具和设备 |
三轮汽车是中国特色的、服务“三农”的道路运输车辆,主要在农村使用,用于田间地头的化肥、农业生产资料等运输,三轮汽车目前已成为农村交通运输工具的主力军,是农业运输作业中不可或缺的运输车辆。
目前农村地区载货类三轮汽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由于其操作简单、维修方便、价格适中、适合农村道路条件等特点,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
随着农村经济生活的多样化,农村现代化建设加快,农民希望有多种型式的运输工具来满足各种用途的需要。
三轮汽车现已有沼渣沼液车、垃圾车、活鱼运输车等多种变型产品。
根据中国农机工业协会农用运输车辆分会统计数据显示,三轮汽车每年的产销量超过200万辆。
原有的三轮汽车安全相关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引导和规范三轮汽车产品的发展,促进其安全水平的提升,保障驾乘人员以及上道路行驶时周边人员的安全,保障产品的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低速汽车产业的发展,三轮汽车产品的种类、产品的结构和配置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企业生产、制造水平也大幅提高,加之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和诸多新要求的实施,原有的标准技术要求不适应当前的发展需要。
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实施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明确提出:“不断提高三轮汽车节能环保要求,减少污染排放,促进相关产业和产品技术升级换代。
特别是2016年国家提出强制性标准的精简整合要求,根据主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本标准是对GB 18320-2008《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安全技术要求》、GB 24943-2010《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安全标志》等强制性标准的整合制定。
通过标准整合给予合理引导和规范,针对产品特点和及其属性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低速汽车安全规范标准,加强对该类产品安全、人体健康、环保以及节能等法规项目的检验,对其上路的安全标准、速度等进行规范,促进企业间的良性竞争,从而推动产业有序、协调和健康发展。
三轮汽车产品的使用条件和使用环境、以及使用者的特殊性,特别是其较好的使用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的购买力,有必要制定相应的安全规范标准,根据产业和产品变化修订相应的技术内容,通过标准加强产品安全水平的提升,指导企业开展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使得企业有标可依,检测机构有标检,更好地推动产品的发展和产业的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防止三轮汽车发生安全事故,保证驾驶员、准乘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人身安全的基本技术和安全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整车、结构总成、安全防护、关键零部件、电气安全等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