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村户厕卫生规范》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村改水技术指导中心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农业农村部沼气科学研究所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农业农村部规划设计研究院农村能源与环保研究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012年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自发布实施以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户厕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多次被相关标准或规范引用,特别是在控制粪便污染所致的肠道传染病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该标准获得世界卫生组织的高度评价。
但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该标准已经不适应当前农村户厕卫生的要求。
《规范》是农村户厕建设及维护管理的基本要求,“厕所革命”实施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从政策方面给予了极大的支持。
为科学指导各地农村户厕建设,推动农村改厕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实效,修订本标准以适应我国农村社会经济、生态农业发展和“厕所革命”的需要。
本文件规定了农村户厕的基本要求、卫生要求和技术指导。 本文件适用于农村户厕的新建、改建、管理和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