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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第6部分:公共服务》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国家信息中心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睿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通智能城市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浪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智慧足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特斯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计算中心(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北京交通大学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2076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2个月
下达日期
2022-07-19
申报日期
2021-03-01
公示开始日期
2022-04-19
公示截止日期
2022-05-03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01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01 信息技术应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强调以人为本,以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宜居水平,提高政府和社会治理水平为目标,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

目前信息化日益融入到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社会各界都希望通过信息化改善传统的公共服务模式,由此推动了智慧城市的建设。

借助信息技术优化公众生活的一切领域,塑造良好的发展生活环境,公众体验感知效果的提高能够促进城市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更好的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

因此智慧城市的发展应该以满足公众生活生产的需求为前提,改善公共服务成为了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发展方向。

这就迫切需要对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的效果进行评价,从而考核和比较城市,挖掘存在的问题,这对于提高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综合评价,通过“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用”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的实效,是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目前,国内一些主要研究机构及企业就智慧城市评价体系进行了探索。

但现有评价体系中,存在智慧城市公共服务评价缺乏指导的问题,具体表现为智慧政务服务、智慧交通服务、智慧医疗服务等应用领域评价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无法更好的评价公共服务的体验感知水平。

因此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来衡量用户对智慧城市公共服务成效的体验,需制定《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 第6部分:服务》,结合智慧城市服务多样、跨域的特点,采用系统方法,从“系统的系统”角度分析智慧城市架构,提取智慧城市服务和用户的共性,基于服务便捷性、覆盖度、丰富度、集成度、满意度等感知要素,研究智慧城市服务用户评价覆盖的感知要素、评价指标。

作为对GB/T 34680《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系列标准的补充完善,该标准用于指导智慧城市公共服务领域体验感知评价工作,从而有利于实现智慧城市服务成效评价的系统化、科学化、标准化,服务于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营。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该标准给出了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的基础评价指标体系及指标说明,适用于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的评价。该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公共服务的评价,可用于指导智慧民生、智慧产业、智慧治理三大类公共服务领域及子服务领域评价指标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