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由 314(民政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 。
《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GB/T 23288-2009)国家标准自 2009 年发布和实施以来已10年多,该标准的实施改变了国内木质骨灰盒产品无标生产的局面,对于规范和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保护生产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标准规定的内容对木质骨灰盒产品的发展方向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对木质骨灰盒的生产、销售、使用等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同时也为行业管理、产品检定、对外贸易等提供了技术支持与服务。
避免某些生产企业为追求不合法的利益,随意降低产品标准质量,粗制滥造,坑害社会和消费者现象的发生。
但随着国内行业和产品的发展,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2009版的标准实施情况至今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 1、 骨灰盒制造所用原材料以木材或人造板为主,不同种类的人造板性能存在差异,不同种类的木材价格相差悬殊,有必要增加标识与实物一致性要求及检验方法。
2、术语定义中存在相互定义。
3、原标准中工艺要求章节内容很多跟产品工艺无关,多数属于形状和位置公差及外观要求。
4、原标准使用要求中的材料要求、工艺要求、环境条件要求缺乏对应的试验方法。
5、原标准对于型式检验不通过的,缺少复验规则。
6、部分条款如产品标识、型式检验内容、检验结果评定等的表达方式不严谨,有必要修改。
标准颁布实施至今已经10余年,作为产品标准,使用一定周期后,当标准中部分条款不能适应实际需要时,为了保持标准的实用性、前瞻性,需对标准进行完善、修订,为此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提出了对《木质骨灰盒通用技术条件》(GB/T 23288-2009)的修订计划,此次修订为主要解决上述问题。
本文件规定了木质骨灰盒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以及包装、贮存和运输等。与2009版相比,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1、在术语章节中,修改了木质骨灰盒、盒体的术语定义;删除了骨灰盒、单体骨灰盒、双体骨灰盒、白坯的术语定义;增加骨灰盒主要部件、卡条、配饰、主材四条术语定义; 2、新增产品分类与标识章节; 3、在要求章节中,修改了骨灰盒的材料要求及环境条件的要求;增加了外观要求、尺寸要求、形状和位置公差;删除了理化性能要求、工艺要求及规格要求;将力学性能要求内容并入性能要求; 4、在试验方法章节中,增加了材质检测方法、环境条件测试方法;修改了木材含水率测定方法、外观检查方法、主要尺寸及其偏差测定方法;增加了形状和位置公差测定方法、盒体稳定性检测及盒盖开闭检查方法;修改了盒盖滑落测定方法、内表面(包含衬物)耐温测试方法;增加了配饰检查方法;修改了跌落测试方法、甲醛释放量检验方法。 5、在检验规则章节中,修改了出厂检验和检验结果评定内容;增加了复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