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承压设备用钢板和钢带 第2部分:规定温度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钢板钢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50 扁平钢和半成品 |
本文件规定了承压设备用非合金钢和合金钢的牌号表示方法、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文件适用于制造-20 ℃~20 ℃锅炉及其附件和中常温压力容器的受压元件用厚度为3 mm~250 mm的钢板和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和钢带)。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如下:1、纳入630MPa级正火高强度钢;2、降低各牌号P、S含量上限;3、增加部分牌号钢种协议冲击温度要求,提高部分牌号钢种夏比V型冲击吸收能量指标;4、规定钢锭、电渣重熔坯压缩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