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轨道车辆用安全玻璃》由 TC447(全国工业玻璃和特种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
| 81.040 玻璃 |
| 81.040.30 玻璃产品 |
根据国办发2016(3)号文《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和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文《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要求,将国家标准GB 18045-2000《轨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和GB 14681.2-2006《机车船舶用电加温玻璃 第2部分:机车电加温玻璃》进行整合,整合后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立项号20203575-Q-339)《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国标委发【2020】49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光辐射安全技术要求》等2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只对轨道车辆用玻璃的安全技术条款进行规定,但其他不涉及安全的条款,如厚度偏差、尺寸偏差、平整度、吻合度、重量、外观质量等,仍然需要制定相应的标准对其进行规范。
GB 18045-2000《轨道车辆用安全玻璃》自2000年发布实施以来,已经超过20年,期间中国轨道交通行业发生了翻天地覆地变化,高速铁路从无到有,列车运行速度从当时的不足120km/h,到目前的350km/h。
随着列车运行速度的不断提高,对玻璃材料的各项性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原标准已经严重滞后于中国轨道交通的发展。
本标准拟修改原国家标准GB 18045《轨道车辆用安全玻璃》,将涉及安全的条款整合到新的国家标准《轨道车辆用玻璃安全技术要求》中,其中不涉及安全的条款进行修订。
原标准的主要不足有: 1、原标准对玻璃光畸变的测试采用了汽车玻璃光畸变测量常用的圆斑法,该方法的主要缺点是无法反应钢化工艺过程对玻璃光学畸变造成的影响; 2、原标准对夹层玻璃的耐热性能没有要求,而耐热性能对夹层玻璃的使用有重要影响,严重时会造成夹层玻璃失效; 3、原标准对中空玻璃的光学畸变、光学变形角均没有要求,上述两项技术指标对高速列车运行过程中保持乘客的舒适性非常重要; 4、由于新型列车大多采用固定式窗户,拆卸、更换不方便,需要玻璃寿命与列车相同,因此,需要对中空玻璃进行风压疲劳试验,而原标准没有相关要求。
本标准的修订将完善轨道车辆用玻璃的技术要求,满足轨道车辆玻璃的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编制对推动轨道车辆用玻璃生产与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入口门、隔断门、行李架及镜子用钢化玻璃;侧窗用夹层玻璃、中空玻璃。 本标准规定了轨道车辆用玻璃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厚度偏差、尺寸偏差、叠差、弯曲度、吻合度、质量、可见光透射比、光畸变、外观质量、光学变形角、加速耐久性、露点、抗风压疲劳性能。 修订后的国标技术内容更充实,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删除抗钢球冲击、碎片、耐模拟气候等强制性技术要求; 2、利用斜线法检测玻璃的光畸变; 3、增加夹层玻璃耐热性检测; 4、增加中空玻璃光学畸变,增加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和中空玻璃光学变形角的检测; 5、增加中空玻璃抗风压疲劳性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