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承压设备用钢锻件、轧制或锻制钢棒 第3部分:低温韧性镍钢》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6(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殊钢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 77 冶金 |
| 77.140 钢铁产品 |
| 77.140.60 钢棒和条钢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9327-3:1999。
采标中文名称:压力用途的钢锻件和轧制或锻造的棒材 交货技术条件 第3部分:具有规定的低温度特性的镍钢。
本系列标准包括以下5部分:第1部分(一般规定)、第2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低合金及合金(钼、铬和铬钼)钢)、第3部分(低温韧性镍钢)、第4部分(具有较高屈服强度的可焊接细晶粒钢)和第5部分(不锈钢)。本标准为第3部分,规定了承压设备用低温韧性镍钢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等。 适用于公称直径不大于50mm的热轧和锻制的棒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