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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行政许可工作规范》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20215018-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21-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0-18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1-0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个动作机构从事行政许可工作。 二、主要技术内容 《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立足法律法规配套、政府管理领域适用性和标准化逻辑三个方面,基于前期深入研究,规定了 术语和定义、许可事项管理、许可实施、许可实施保障、许可实施评价、动态优化等内容。 (一)界定适用范围,明确术语定义。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本标准各级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从事行政许可工作,以及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和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二)提出事项管理要求 对事项确立梳理、调整、清单要素、编制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三)明确行政许可实施要求和规范,提出特定许可程序基本要求 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依清单要素实施、办事指南要素规范、基本程序、协调联动工作要求、告知承诺等特定许可程序要求,并对许可后监管、许可公开等作出规范要求。(四)规范许可实施的保障。对行政许可实施的平台架收纳盒、场所建设、人员管理提出总体要求。(五)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评价。明确许可实施评价的关键方面、评价方式、评价结果利用,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的结合等要求。(六)明确许可与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及自身评估动态优化。明确行政许可事项与行政备案事项,以及年检、年报、目录公告等的衔接,避免变相审批。要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单与其他清单之间的一致、衔接。提供对行政许可事项设置、事项实施要素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阶段性评估,以及按行业按领域系统性评估的原则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