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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 狂犬病诊断技术》由 TC181(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农业农村部

主要起草单位 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4567-T-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1-12-31
公示开始日期
2021-11-23
公示截止日期
2021-12-07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2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220 兽医学
归口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动物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狂犬病是重要的人兽共患传染病,病死率100%,每年可在全球造成5万-6万人死亡,我国近十年来每年因狂犬病死亡的人数在500-3300人,是导致我国传染病死亡病例较多的疾病之一。

因此,狂犬病的重要性尤其体现在其公共卫生方面。

确诊狂犬病对于有效指导紧急预防和人的暴露后治疗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自狂犬病的病原性质确认以来,针对狂犬病的诊断方法不断建立,从传统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和包涵体检查法到目前的分子生物学诊断技术,其特异性和敏感性不断提高,便捷程度也在逐步增强。

分子生物学诊断技术具有逐渐取代传统诊断技术的趋势。

但是对狂犬病的诊断也离不开对患病动物的初步排查和基本判断。

因此,保持狂犬病诊断的基本方法,增加和细化狂犬病的分子诊断方法,针对不同诊断对象灵活选择诊断技术,并按照统一的方法进行确诊,对于狂犬病的防控具有不可替代的实际意义。

为此,我们特提出针对2002年的狂犬病诊断方法国标进行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次修订除了增加狂犬病的流行病学和临床诊断以外,在保留原有的抗原诊断方法以外,还进一步简化了包涵体组织学检测技术,细化了细胞分离技术、小鼠脑内分离技术,增加了抗原诊断的直接快速免疫组化染色法和3种病毒核酸扩增诊断法及测序技术,提出了狂犬病病毒感染的综合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