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召回实施要求》由 TC463(全国产品缺陷与安全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20 道路车辆综合 |
中国是汽车消费市场大国。
在拥有强大汽车消费市场的中国,我国汽车召回数量已位居全球第二位,仅次于美国。
召回监管对维护公共安全、消费者权益,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重大意义。
在现今科技飞速发展,“软件定义”成为汽车新趋势,也是汽车实现快速迭代、追求个性化的发展需求。
大量汽车企业都陆续推出了自身品牌的软件升级服务。
国内外各大车企发布的 2020 年或 2025 年汽车建设战略中亦都包含有构造汽车端的远程升级能力以及服务器端的远程升级技术服务平台。
不论是已经开展多时的软件升级亦或是新兴的软件升级,远程升级技术在车联网的应用已经是大势所趋。
然而,品牌的众多,远程升级服务供应商的不同,使得国内车联网远程升级市场呈百花齐放的姿态。
目前我国没有任何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召回实施要求的标准,造成不同汽车生产企业在远程升级技术安全管理方面水平参差不齐。
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召回实施要求旨在规定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信息备案与召回实施基本流程,涵盖“云管端”等环节的技术实施规范,以及全流程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远程升级技术的汽车产品信息备案与召回实施基本流程,涵盖“云管端”等环节的技术实施规范,以及全流程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召回主管部门、整车企业、零部件企业、软件或系统或数据服务商、无线通信网络运营商和相关服务提供商等,为远程升级召回实施提供指导。